按照 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原则,为了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,保证教学、科研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,消防工作人人有责,特制定如下:
一、消防安全工作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认真执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;
二、向全院师生员工经常进行消防法规,消防知识教育,增强群众消防意识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;
三、防盗:每月检查一次仪器、工具的数量。有无丢失,做好登记。若物资被盗,及时向领导和学校安全保卫处报告,保护现场;
四、防火
1.加强安全防火组织领导,由一级负责人和二级负责人分层管理;
2.灭火器材随时保持良好状态,主管领导、负责人熟练操作;
3.对室内高功率电器的电源、线路、配电盘,须经常检查,有问题及时上报,消除火灾隐患;
4.各室必须保证人走电源开关处于断电状态;
5.资料室、实验室严禁烟火。
6.剧毒、易燃、易爆、放射性等物资器材,大精密设备等均有专人保管,定点定位存放和使用。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记录。
五、防水
关好门窗,防止雨水,飘入室内,浸泡仪器设备,电器产品,定期加温除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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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