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规器材借用试行办法
为提高设备利用率和明确管理使用责任,充分支持实验教学、大学生科创活动、开放性实验、自制器材、自助实验等,试行下列管理办法:
1 在毕业生生离校日期前半月内,一般不再借出器材和图书;
2 学生离校前半月,各实验室如有毕业生未归还的清单,向资产管理老师(408)处汇总,以便统一核定学生借用器材情况;
3 凡属于教学、科研类器材(例如学生科创用的环境类等器材),单件价值500元以下的,可由各实验室管理老师自行按照情况借用,但总计金额一般不超过2000元;其他情况转到实验室,或者上报星空体育、学生管理口处理;
两用物品严格控制借用周期;
不单独向学生借出高值器材等。学生可代导师或其他老师办理器材借用表格;
办理器材借用的,请注意学校公布的作息时间。